1.簽訂協議
核查機構應與核查委托方簽訂協議,在核查協議簽訂之前需對核查機構的人員架構(資質、核查員經驗等)、時間與人力資源安排、重點排放單位的行業、規模及排放設施的復雜程度等,評估核查工作實施的可行性及與核查委方或重點排放單位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等
并且核查協議內容可包括核查范圍、應用標準和方法、核查流程、預計完成時間、雙方責任和義務、保密條款、核查費用、協議的解除、賠償、仲裁等相關內容。
2.核查準備
確定完具備核查能力的小組成員后需保障核查組至少由兩名成員組成,其中一名為核查組長,至少一名為專業核查員。核查組長應充分考慮重點排放單位所在的行業領域、工藝流程、設施數量、規模與場所、排放特點、核查員的專業背景和實踐經驗等方面的因素,制定核查計劃并確定核查組成員的任務分工。核查組長應與核查委托方和/或重點排放單位建立聯系,要求核查委托方和/或重點排放單位在商定的日期內提交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及相關支持文件。 在核查實施過程中,如有必要可對核查計劃進行適當修訂。但核查組應將修訂的核查計劃與委托方和/或重點排放單位進行溝通。
3.文件評審
文件評審包括對重點排放單位備案的監測計劃、提交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和相關支持性材料(重點排放單位排放設施清單、排放源清單、活動數據和排放因子的相關信息等)的評審。通過文件評審,核查組初步確認重點排放單位的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并確定現場核查思路、識別現場核查重點。 文件評審工作應貫穿核查工作的始終。
4.現場核查
核查組需進行初步文件評審的結果制訂現場核查計劃并與委托方和/或重點排放單位確定現場核查的時間與安排。現場核查計劃應于現場核查前 5 個工作日發給核查委托方和/或重點排放單位確認。 現場核查的計劃應包括核查目的與范圍、核查的活動安排、核查組的組成、訪問對象及核查組的分工等。如果核查過程中涉及到抽樣,應在現場核查計劃中明確抽樣方案。現場核查的時間取決于重點排放單位排放設施、排放源的數量和排放數據的復雜程度和可獲得程度。
5.核查報告編制
確認不符合關閉后或者 30 天內未收到委托方和/或重點排放單位采取的糾正和糾正措施,核查組應完成核查報告的編寫。核查組應根據文件評審和現場核查的核查發現編制核查報告,核查報告應當真實、客觀、邏輯清晰,并采用附一所規定的格式,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核查目的、范圍及準則;
2.核查過程和方法;
3.核查發現,包括:
- 重點排放單位基本情況的核查;
- 核算邊界的核查;
- 核算方法的核查;
- 核算數據的核查,其中包括活動數據及來源的核查、排放因子數據及來源的核查、溫室氣體排放量以及配額分配相關數據的核查;
- 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的核查。
4.核查結論。
核查組應在核查報告里列出核查活動中所有支持性文件,在有要求的時候能夠提供這些文件。 核查組應在核查報告中出具肯定的或否定的核查結,只有當所有的不符合關閉后,核查組方可在核查報告中出具肯定的核查結論。核查結論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 重點排放單位的排放報告與《核算方法與報告標準》或指南的符合性;
- 重點排放單位的排放報告與備案的監測計劃的一致性;
- 重點排放單位的排放量聲明;
- 重點排放單位的排放量存在異常波動的原因說明;
- 核查過程中未覆蓋的問題描述。
6.內部技術評審
核查報告在提供給委托方和/或重點排放單位之前,應經過核查機構內部獨立于核查組成員的技術評審,避免核查過程和核查報告出現技術錯誤。核查機構應確保技術評審人員具備相應的能力、相應行業領域的專業知識及從事核查活動的的技能
7.核查報告交付
只有當內部評審通過過,核查機構方可將核查報告交付給核查委托方和核查企業,以便核查企業單位于規定的期限前將經核查的年度排放報告和核查報告報送給注冊地所在省級碳交易主管部門。
8.記錄封存
核查機構應保存核查記錄以證實核查過程符合本指南的要求。核查機構應以安全和保密的方式保管核查過程中的全部書面和電子文件,保存期至少10年,保存文件包括:
- 與委托方簽訂的核查協議;
- 核查活動的相關記錄表單,如核查協議評審記錄、核查計劃、見面會和總結會簽到表、現場核查清單和記錄等;
- 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初始版和最終版);
- 核查報告; 核查過程中從重點排放單位獲取的證明文件;
- 對核查的后續跟蹤(如適用);
- 信息交流記錄,如與委托方或其他利益相關方的書面溝通副本及重要口頭溝通記錄,核查的約定條件和內部控制等內容;
- 投訴和申訴以及任何后續更正或改進措施的記錄;
- 其它相關文件
碳核查人員的從業要求(一)通用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個人信用良好,無任何違法違規從業記錄;
4.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家或以上的核查機構。
(二)知識和技能要求
1.掌握碳排放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知識;
2.掌握碳排放核算方法及活動數據和排放因子的監測和核算;
3.熟知核查工作程序、原則和要求;
4.熟知數據與信息核查的方法、風險控制、抽樣要求以及內部質量控制體系;
5.運用適當的核查方法,對數據和信息進行評審,并做出專業判斷的能力;
6.除滿足上述 1~5 條要求外,專業核查員還應掌握所核查行業特定的工藝、排放設施以及排放源識別和控制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7.除滿足上述 1-5 條要求外,核查組長還應具有代表核查組與委托方溝通、管理核查組、控制核查風險以及做出核查結論的能力。
(三)核查業績和經驗要求
1.在溫室氣體核算、CDM 項目審定與核查、自愿減排項目審定與核查、ISO14064 企業溫室氣體核查、試點碳排放權交易企
業碳排放核查、節能量審核中的一個或多個領域具有 2 年(含)以上的咨詢或審核經驗,并作為組長或技術負責人主持項目累計
不少于 2 個或作為組員參與項目審核或咨詢不少于 5 個。
2.除滿足上述第 1 條要求外,專業核查員還需在專業領域范圍內具有一年的工作經驗,工作經驗可包括與工藝相關的工作、與碳排放相關的咨詢或核查工作